问题 |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内容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单位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来要求其签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的,则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是: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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