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证据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
释义 | 一、哪些证据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1.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5.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6.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二、家庭暴力是指的哪些情形 家庭暴力是指: 1.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 2.针对精神的暴力(精神暴力); 3.针对性的暴力(性暴力)力。 身体的暴力表现为殴打、虐待等等。而精神暴力则是用言语恐吓当事人。而性暴力则是对当事人强行施加性行为。 ![]() 三、家庭暴力找什么部门 家庭暴力找受害者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部门,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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