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追回被人拖欠的债务 |
释义 | 一、如何追回被人拖欠的债务 追回被人拖欠的债务方式如下: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主动欠款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 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欠款,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3.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法院调解的,也可以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拖欠债务向哪个法院起诉 欠款起诉应当去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债务诉讼可以请律师吗 对于欠钱不还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律师提起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根据规定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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