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诉讼一般指什么 行政诉讼一般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法律网提醒您,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多少天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后的10日内。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且进行答辩,所以行政诉讼被告举证的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0日内。如果在举证期限内被告不提供证据的,是为举证不能,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很大可能会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结果。行政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但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行政行为是错误的,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这样对原告维护自己利益是非常有帮助的。 三、行政诉讼法的判决类型 行政诉讼法的判决类型如下: 1.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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