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点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点如何规定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点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工程承包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具备适格的承包方和发包方; 2.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3.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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