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涉外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涉外房产的分割,应遵循平等处理、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无过错方、公平处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有权平等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归一方所有或者各自所有,从其约定;未明确约定,由双方协商处理。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涉外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规定 涉外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规定: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 三、涉外离婚判决书如何送达? 法律网提醒您,涉外离婚判决书的送达方式: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6.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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