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二审怎么处理案件 |
释义 | 一、法庭二审怎么处理案件 法庭二审处理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有两种情况: (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3.发回重审。法律网提醒您,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是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 第191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二审会开庭吗 二审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二审法院开庭,流程参照一审开庭流程进行。 ![]() 三、二审开庭程序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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