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 社会功能评定项目 确 有 功能缺陷 正常或有 轻度异常 严 重 功能缺陷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0 1 2 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心 0 1 2 职业劳动能力 0 1 2 社交活动能力 0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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