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一、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如何规定的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的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二、必须法律援助的条件
    必须法律援助的条件如下:
    1.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盲、聋、哑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4.对于强制医疗案件中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
    相关法律明确要求公检法三机关自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
    
    三、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8: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