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坐公交车发生事故谁负责 |
释义 | 一、坐公交车发生事故谁负责 坐公交车发生事故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责任,一般是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撞车事故处理流程 撞车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三、车祸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车祸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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