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征收管理之诉当事人同主管农业税的行政机关因农业税的征收或者违章处理问题发生争议,而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主管农业税征收管理的行政机关是财政机关。在农业税征收管理过程中,纳税人、代征人或其他当事人同财政机关在农业税的征收或者违章处罚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提起农业税征收管理之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纳税人、代征人或其他当事人同财政机关在农业税的征收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在按财政机关的规定缴清农业税之后,可以先向上级财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在知道财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