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的房屋性质怎么认定? |
释义 | 生活中,如果我们想要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屋需要买房获得房产证。由于房价居高不下,人们开始寄希望于拆迁。通过拆迁可以获得安置房补贴。有的安置房可以买卖有的不可以。基于各省份规定的不同,小编来帮大家介绍一下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房屋性质的认定问题。 一、安置房的房屋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一)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安置房的房屋性质决定其具有的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二、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注:(1)若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若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有的安置房经过时间的推移就会有商品房的性质,人们可以买卖安置房。但是有的安置房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买卖的即使有房产证也不能进行自由交易。所以对于安置房房屋性质的认定还要多方考虑,切不可鲁莽行事而做出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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