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如何进行鉴定 |
释义 | 一、医疗过错如何进行鉴定 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下: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 4.鉴定前的听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法律网提醒您,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二、医疗过错鉴定的方式 医疗过错鉴定的方式如下: 1.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 2.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三、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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