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婚前个人财产 |
释义 | 一、怎样认定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前个人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前个人财产转移,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即可开始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相关措施。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三、婚前个人财产配偶继承吗 婚前个人财产配偶继承,但是有遗嘱写明不给配偶继承的除外。法律网提醒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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