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民间借贷合同在下列情况是无效的: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可以要利息吗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可以要利息,但是只能主张逾期利息,而不能主张借款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起诉只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即可。法律网提醒,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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