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 |
释义 | 一、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 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非法拘禁加重情节有哪些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网提醒您,“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可以取保候审吗 非法拘禁满足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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