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袭海 |
释义 | patrimonial sea一部分拉美国家所主张的200海里管辖区。1971年4月智利代表在向美洲国家间法律委员会的报告中首先使用这一概念。哥斯达黎加1972年2月10日的法令明确规定,其承袭海为从海岸低潮标起算200海里。1972年6月7日加勒比海沿岸10国通过的《圣多明各宣言》规定了承袭海制度,宣布:沿海国对邻接领海称为承袭海的区域内的水域、海床和底土中可更新和不可更新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沿海国有权对该区域内的科学研究加以规定,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海洋污染和保证其对资源的主权;承袭海的宽度应由国际协定加以确定,最多不得超过200海里;在承袭海内,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自由航行、飞越以及铺设电缆和管道的自由。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采用这个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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