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房主可以给他人设居住权吗 |
释义 | 一、房子房主可以给他人设居住权吗 房子房主可以给他人设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住权不可转让、不可继承。 二、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居住权人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居住权人的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 三、居住权需要登记吗? 居住权需要登记,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必经程序。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法律网提醒,如果他人欺骗、胁迫等方式获得居住权,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可以主张该居住权没有经过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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