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起诉一方不去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法院起诉一方不去怎么办 离婚法院起诉一方不去的处理: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按缺席审判。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什么 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如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二、诉讼离婚起诉费用谁承担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先由败诉方承担,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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