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定案证据的条件之 一 。客观存在的事实多种多样,并非所有的客观事实都能作为证据,只有那些与案件事实存在着联系的事实才能作为证据,这是证据能起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作用的原因。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有两种情况: 一是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组成部分;二是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虽不是待证事实的组成部分,但与待证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并能够为待证事实提供证明情况。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有些证据是案件主要事实作用于某些人的感官或某些物品而形成的;有些证据反映了案件主要事实发生的原因;有些证据反映了案件主要事实产生的结果;有些证据反映了案件主要事实发生的条件;还有一些证据则是案件事实发生时的周围环境和自然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