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
释义 | 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中不可以随意约定合同解除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都会导致劳动合同不再约束劳资双方。 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有人认为这属于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依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 事实上,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因为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使得劳动者相对处于被管理的弱势地位,为了获得宝贵的就业机会,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往往只能接受。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和41条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所做的规定。其中,第39条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第40条是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第二类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对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条件所做的规定;第三类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6条有关协商解除合同的规定。以上规定均表明: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不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超出法律规定对解除合同进行约定。综上,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自行约定解除条件的,属于无效约定。不具有约束力。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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