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未投交强险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车辆未投交强险怎么处理 车辆未投交强险的处理如下: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汽车交强险赔偿流程 汽车交强险赔偿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联系投保的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进行定损; 3.车辆送至修理厂维修; 4.携带车辆行驶证、事故驾驶员的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三、交强险赔付不足怎么办 交强险赔付不足的处理方式是:若车主有第三者责任险,则可以用第三者责任险继续赔偿,如果没有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经济赔偿部分,需要车主自己掏腰包理赔。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第三者责任险有附加绝对免赔险的话,那么绝对免赔额部分也是需要车主自己承担的。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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