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收集的证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收集的证据是什么 家庭暴力收集的证据是警察出具的告诫书、报警记录、就医诊断书、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二、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的处理是在家暴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及时出警,也到现场做伤情鉴定以及责任认定。法律网提醒您,一般都是以调解为主,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会按照法律程序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如果双方都动手,就对双方进行处罚。 ![]() 三、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未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家暴起诉离婚孩子的归属权,法院会根据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原则,综合考虑孩子的生活状态、夫妻的经济收入、以及道德方面来判决。当然,如果一方存在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比较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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