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事实婚姻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事实婚姻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法律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事实婚姻由谁开证明 事实婚姻的证明可以有村民委员会或者是居民委员会开具。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件的,可以根据要件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出具证明。 事实婚姻的相关条款: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三、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 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法律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法律规定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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