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和欠款合同纠纷的区别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和欠款合同纠纷的区别 民间借贷和欠款合同纠纷的最主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借贷合同一方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而民间借贷的主体是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是金融机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二、民间借贷拒不还款的后果 民间借贷拒不还款的后果如下: 1.负担高额罚息; 2.会被起诉和强制执行; 3.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4.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三、民间借贷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流程是: 1.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2.立案庭在七天内会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3.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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