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不同意离婚,多长时间还能再起诉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不同意离婚,多长时间还能再起诉 起诉离婚不同意离婚,六个月之后还能再起诉。但是需要提出新证据、新理由才能受理,不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没有提出新证据、新理由的,属于重复审判,浪费庭审资源,因此,要确保法院受理,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提出新的理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起诉应该提交起诉状、男方身份证、女方身份证、离婚协议、离婚证。 2.完整的法律流程:一审、二审、执行。其中一审普通程序的法定期限是六个月(如采用简易程序,期限是三个月),二审法定期限是三个月,执行程序的法定期限是六个月,经法定程序,期限可以延长。 3.如果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上诉。 4.如果法院判决胜诉后,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内容。 ![]() 三、起诉离婚一方有病不同意能离婚吗 起诉离婚一方有病不同意能离婚,如果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当事人有重婚、家暴等情形的,经调解无效,即使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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