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子女的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子女的财产怎么分 离婚诉讼子女的财产的分配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解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需要进行充分的协商决定如何分配。 二、离婚诉讼的流程 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离婚诉讼一般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开庭。一方提起起诉,七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将起诉书送达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发送给原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