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出工作时间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超出工作时间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处理 超出工作时间不给加班费的处理应该如下: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2.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3.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劳动者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公司加班费计算方法 公司加班费计算方法是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 三、加班费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吗 加班费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包含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以下因素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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