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政纲草案 |
释义 |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中建立的上海市民政府的施政纲领。1927年4月11日公布。共11章。主要内容:(1)关于政治方针,规定肃清军阀残余、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洋奴等一切反动势力,收回租界,撤退外国海陆军,继续扩大反帝国主义运动,废除不平等条约。充分发展民众政权,以人民武装维持社会治安,法院采取陪审制,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等自由。(2)关于建设方针,统一上海市政,发展各区交通及港务,设立失业介绍所,兴办慈善救济事业,设立平民医院,减轻房租,禁绝鸦片赌博,严禁卖淫业,妓女自由择配,严惩拐匪及贩卖人口。(3)普及教育,发展平民教育。劳苦人民免费享受补习教育,学校不准驻扎军队,教会学校废止读经及做祷告,市内各校得男女同学。(4)财政方针,废除苛捐杂税,重捐外国纸烟及奢侈品,统一财政、货币和度量衡,市政府财政公开。(5)关于商界,取缔不正当营业,限制房租,平定米价,限止物价高涨。(6)关于工界,颁布劳动法,举行社会保险,工人有代表工人之权,实行八小时制,增加工资,废除包工制,星期日节日休息,男女工人同工同酬,改良女工童工待遇。(7)关于农民,限制最高租额和高利贷,不得预征漕粮,剔除诉讼积弊,禁止差役需索。此外,还对学生、教职员、妇女及新闻记者,分别作出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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