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议院又称“第二院”、“参议院”。两院制议会的组成部分。源出于英国的贵族院,后为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仿用。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上议院议员经选举产生,规定一定的任期,定期改选其中的一部分。许多国家的上议院议员根据特定资格、特定程序而产生,有实行世袭制、任命制和当然担任制的,或几种制度同时采用等。上议院的任期多数比下议院长,极少数国家短于或相同于下议院。议员资格一般比下议院限制严。除英国外,一般国家上议院议员的人数少于下议院议员的人数。多数国家上议院的职权比下议院小;有的国家(如意大利)两院的权限大致相等。在美国,参议院的职权比众议院稍大一些,拥有众议院所没有的总统任免高级官员的同意权和条约的批准权;弹劾的提出权虽属众议院,但参议院拥有对弹劾案的审判权;征税法案虽然要先在众议院提出,但参议院可以修改。有的国家,如英国,上议院还是最高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