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怎么写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怎么写 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一样写,补充协议书的书面形式不固定。写作的关键是要清晰表达,避免歧义。补充协议应由双方自愿签署。一方无权强迫对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与普通协议一样,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本协议即生效。就像普通协,只要双方签署或盖章,就具有效力,一般来说,不需要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6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卖合同盖财务章行吗 买卖合同盖财务章不行,财务部门不是独立的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对外签署文件显然是不可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公司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 三、商品房补充协议违法吗 法律网提醒您,商品房补充协议不违法。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没有强迫的情况,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协议就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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