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住宅用地由谁审批 |
释义 | 一、村民住宅用地由谁审批 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审批依据如下: 1.村民户口所在地必须在本村; 2.住宅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住宅用地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 4.申请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5.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 6.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在风景区、河道、公路及其他规划控制有特别规定的区域必须征求相关部门同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住宅房与商业用房之间有什么区别 住宅房与商业用房之间的区别:住宅房产权为70年,商业用房产权一般为40年;住宅房一般按照居民用水用电计算,商业用房一般按照商业用水用电计算;住宅房较易落户,商业用房难落户;住宅房为住宅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商业用房为商业用地或者综合用地、使用权届满不会自动续期。 三、50年住宅用地到期后怎么办 50年住宅用地的期限到期之后,可以自动进行续期;非住宅用地的,当事人应当缴纳相应的续期费用来进行续期。《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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