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财物补偿 |
释义 |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一、听证时间:2006年4月下旬 二、听证地点:浦东新区崂山西路201号4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市房地资源管理局 四、质询答复: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 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市发改委(物价局) 市财政局 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修订 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市发改委(物价局) 五、出席对象: 1、农民代表10人 2、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代表5人 3、乡(镇)土地所代表4人 4、房地产评估机构代表1人 5、市绿化园林工作系统的代表1人 6、建设单位代表3人 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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