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回重审后是否还要开庭吗? |
释义 | 一、发回重审后是否还要开庭吗? 要开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另行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三、发回重审案件证据还需要提交吗? 1、一审时所有的证据原件均交到法院,及时复印件也已经质证过了,您不可能有其他证据,除非新证据。 2、发回重审,如果发给一审法院,当然可以上诉,如果是二审就不能上诉。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重审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应立法限制二审发回重审的次数 限制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次数。该条这样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次数以二次为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该条立法意图是十分清楚的,当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发生冲突时,提供了一个“楚河汉界”。在审判权与公民合法权利可能发生冲突时,也应设立一个平衡点。具体地讲,当二审法院依法发回重审的案件满二次时,如被告人上诉或检察机关抗诉,二审法院径直以证据不足,作出所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发回重审后是否还要开庭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发回重审后是要开庭的,而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另行组成合议庭。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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