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的合同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
释义 | 一、无效的合同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无效的合同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首先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合同自订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无效,合同关系也不再存在,原合同负当事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而主张任何权利或享受任何利益。 其次债权人的撤销权不是独立的民事权利,是附属于债权即合同之债的实体权利,要依附于合同之债存在,不得与债权分离进行处分。所以撤销权并不能脱离其原先附属的合同之债来单独行使。 二、债权人撤销权消灭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消灭的两个事由,即除斥期间的经过或者权利人放弃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三、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