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企业老厂怎么赔偿员工 |
释义 | 一、拆迁企业老厂怎么赔偿员工 拆迁企业老厂赔偿员工的方式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下半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下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一个月的工资。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企业发生倒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拆迁企业有补偿吗 拆迁企业有补偿: 1.补偿被拆迁的公司房屋以及公司房屋不能够被搬走的物品和设备的损失 2.补偿公司拆迁而需要搬迁找其他地方临时安置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三、企业取得了政府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政府指导的企业拆迁也称为企业政策性搬迁,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符合政策性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这里“搬迁支出”指重置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及搬迁损失费用,不包括安置职工的费用,这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61号文规定的搬迁收入准予扣除安置职工费用,略有不同。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引用法条: [1]《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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