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 |
释义 | 一、怎么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流程如下: 1.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有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二、宅基地使用权证在哪里办理 宅基地使用权证在以下地方办理: 1.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或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2.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或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3.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或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或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 三、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证吗 法律网提醒你,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户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这种情况对土地使用权人会给予适当补偿);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4.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5.进城落户村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 引用法条: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