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工程违约金的标准 |
释义 | 一、装修工程违约金的标准 装修工程违约金的标准:一般不能超过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的,则违约金数额不合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的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装修合同违约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装修合同违约的处理方法是: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若协商失败,则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若调解失败,则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三、装修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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