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一、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的义务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律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多久 律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取保候审交多少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一般需要交不低于一千元的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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