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原告应该如何举证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原告应该如何举证 离婚诉讼原告应该举证的如下: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二、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由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婚姻纠纷开庭时候需双方出庭。其它都是律师办理,您协助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诉讼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三、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到庭 对于离婚案件被告未到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判决。如果是被告拒绝签收开庭传票,或被告收了开庭传票而拒不到庭。对于前者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送达的规定,适用邮寄送达、留置送送,直至公告送达;对于后者可以二次传唤。二者均视为被告收到了传票。法律网提醒您,由于离婚纠纷案件需要对婚姻、子女及财产作出处理,属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于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的,可以依法强制其出庭应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