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车客户是否需要为交通违规支付额外的违约金 |
释义 |
我们与租车行业签订合同后,如果在非主观情况下发生违规行为,租车客户是否需要额外支付交通违规违约金?下面为您总结一下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案情简介] 陈先生与中国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所有违规行为应提前支付,如果客户自出生之日起25天内未能消除违规行为,应承担200元的罚款/最高罚款不超过6000元”。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广州机场高速公路上违章,接到租车公司的提醒信息后,立即前往广州缴纳罚款,但被告知无法处理。原因是新的交通法规规定一辆车不能超过三本驾驶证,而他所用的租车已经有几十次违规。陈先生与租车公司沟通,租车公司表示可以代为处理违规行为,但会从他处扣除600元的违约金。陈先生认为,自己无法处理违章不是自己的主观原因,租车公司此举也不合理。经过反复沟通和向媒体申诉,客服人员最终同意不收取违约金,仅扣除200元作为违规罚款。 [律师观点] 如果消费者和租车公司发生纠纷,相关情况可以向交通局反映,相关部门出面组织协商,但他们不能执行任何措施,交通部门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干预租车公司约定的合同内容。一般来说,行业协会可以起到较好的监管作用,但珠海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一般来说,消费者最好通过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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