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的内容有什么 |
释义 | 一、监护权的内容有什么 监护权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人身监护权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4)抚养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 2.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二、监护资格可以被撤销吗 监护资格可以被撤销,监护人有以下情况的,监护资格被撤销: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三、什么人有监护资格 有监护资格的人根据被监护对象有所不同: 1.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网提醒,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成为监护人的,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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