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定义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怎么定义不动产 不动产的定义是具有固定位置、不能移动的有形财产,或者一旦移动,就会改变其原有的性质、形状和功能,损害其经济价值是动产的对称。不动产具有耐久性、稀缺性、不可隐藏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对人们的生活影响很大。因此法律网提醒您,许多国家的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如果房地产产权发生变化,一般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办理一定的法定手续,主要是登记等。房地产引起的纠纷一般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动产范围包括: 1.土地; 2.建筑物,如各种房屋、道路、矿山、水利设施、桥梁、隧道等; 3.附着在土地和建筑物上的物品。例如,散落在土地上的建筑材料,为建筑功能添加的设施,以及法律上难以侵犯地面的机械设备;未与土地分离的土地生成物,如矿物、作物等;其他因自然或人力而附着在土地上且不能分离的物体。 二、不动产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主要有六种,一是先占取得,如对无主的地域的先占;二是法律行为,如买卖、转让、赠与等;三是法律规定,如继承、善意取得;四是国家行为,如征收或征用;五是添附或附和;六是因时效取得。 ![]() 三、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引用法条: [1]《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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