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民事案件的特点,简易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
释义 | 一、简易民事案件的特点 简易民事案件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 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 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简易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简易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取证,就能够查明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民事简易程序与民事普通程序的开庭流程一样吗 民事简易程序与民事普通程序的开庭流程是不一样的,两者在立案调查、审理方式、审理期间等存在区别。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成员告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核取证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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