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怎么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失业金怎么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一)领取失业金的流程: 1、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二)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二、失业保险可以领几个月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46条作了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社会保险法》第47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要注意失业金领取需要满足三个必要条件: 1、失业人员个人及单位依法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失业人员并非本人意愿导致中断就业; 3、失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三、失业金没领完就找到工作怎么办 失业保险金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失业后领取。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领取条件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失业人员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在每月10、11日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社办理失业状态确认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3]《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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