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房屋抵押协议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一、个人房产抵押协议需要公证吗 房屋抵押可以公证。也就是说,房屋抵押不一定需要公证。公证是为了增强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 二、房屋抵押协议有效吗 当协议双方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房产抵押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房产抵押协议即为有效。 三、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以上便是的为您解答的关于个人房屋抵押协议需要公证吗的问题。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房地产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5]《房屋共有权证》第三十三条 [6]《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7]《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8]《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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