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一、离婚分居证明怎么写? 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 以下几种情况在实践中可以用来证明分居状况: (一)一方居委开具的一方居住证明; (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四)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递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五)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六)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离婚如何收集分居证据呢 离婚分居证据的一般可以搜集这些: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人证,周围朋友。 三、分居证明哪里可以开 (一)其实分局证明不需要去哪里开,只要有人证明即可。 (二)根据2021年《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分居证明怎么写的相关知识。任何条件下都不可以自动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如果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能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