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 (一)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三)再审审限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二、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有法定事由,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三、一般经济纠纷案件要审理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向法院起诉需要多少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要在六个月内审结。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审理期限主要看是用何种程序审理的,特殊情况审理期限可以延长。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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