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精神司法鉴定怎么鉴定?
释义
    一、精神司法鉴定怎么鉴定?
    精神司法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
    第四条,规定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
    第五条,规定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
    第六条,规定对疑难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二、精神残疾司法鉴定的费用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助、开展鉴定工作。
    法律对精神残疾司法鉴定费用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各个地方大多是参照当地物价以及伤残鉴定的费用。一般情况下精神残疾司法鉴定的费用略高于伤残鉴定的费用,一般都在两千元以上。申请精神残疾司法鉴定请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精神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
    (一)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二)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四)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五)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六)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精神司法鉴定怎么鉴定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精神病鉴定是一个复杂又严肃的过程,因此会成立各种组织进行鉴定,以得到最准确的鉴定结果。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0: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