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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治安处罚的适用
释义
    一、治安处罚的适用
    (一)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主体。违法行为主体有自然人和单位两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违法行为主体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自然人进行处罚,自然人应当具备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两方面的条件。责任年龄是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责任能力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人一般应当具有责任能力,但是对于精神病人、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醉酒的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处罚、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二)多个违法行为和共同违法行为。多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人实施了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其应当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共同违法行为是指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三)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从重处罚和不执行处罚。减轻处罚是低于法定处罚的处罚;不予处罚是宣告行为违法但不给予处罚。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给予严厉程度较高的处罚。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不执行处罚是放弃执行应当给予的处罚。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
    (四)调解与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原则上不实行以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为中心内容的行政调解。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例外,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治安处罚程序是什么
    治安处罚程序是:
    (一)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及其他情况的案件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三、治安处罚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治安处罚的适用的相关内容。综上,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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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31:24